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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促进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调动广大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奖励的导向作用,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中国电子电气行业协会设立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
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主要奖励在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其产品和技术成果。评选活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评选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不正当干涉。评选活动的推荐、评审和奖励,不向申请单位、推荐单位收取费用。
2016年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启动,主办方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以统一组织、协调、策划和举办好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全国电子科技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生产实践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新装备和科技管理创新方面的科技成果。
2、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消化吸收,形成具有创新和发展的科技成果。
二、参评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达到当前国际、国内或者行业先进水平,填补了行业空白,或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支撑作用及引领作用。
2、申报的成果必须为重要的原创性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成果应在申报前解决,否则不予受理。
3、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对成果完成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应由一家单位申报,联合署名。
5、申报成果须技术先进、创新特点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评审办法
1、评选成立评审委员会。获奖成果其关键技术应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由13位行业资深专家、教授以及业内精英人士组成。
2、2016年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实行专家回避原则,并保护相关单位知识产权。
四、评选流程
1、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同一单位推报的参评对象不超过2个。奖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活动组委会将在此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专家初审阶段为2016年12月01日至12月23日。
3、专家复评阶段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01月06日。
4、颁奖典礼定于2017年01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
1、2016年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科技成果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2名,奖励15万元;二等奖4名,每名奖励8万元;三等奖7名,每名奖励5万元。
2、获奖项目奖金全部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多人申报的,由各申报单位自行分配。
六、监督管理
1、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优秀科技成果奖的,主办方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三年内不得申请该奖项。
2、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撤销其评审资格;并从本奖项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
1、上述事宜由2016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2、评选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由活动组委会具体执行。
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