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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度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调动我国电子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和应用,促进电子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奖励在电子行业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其产品和技术成果,推动我国电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电子电气行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本届评选活动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注重科技成果影响和社会贡献。
2.评选周期
“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电子行业领域内兼具权威性、专业性和影响力的年度盛典活动之一。
3.评选原则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标准、公平的程序、公正的筛选,最大程度地保障评选活动的专业性。
4.申报范围
4.1全国电子行业领域内为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与发展、提高电子领域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等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试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具有创新力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案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均可参与评选。
4.2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消化吸收,形成具有创新和发展的科技成果。
5.奖励形式
5.1本届评选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五项。
5.2由主办单位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数额十五万元、二等奖奖金数额八万元、三等奖奖金数额五万元。
6.参评要求
本届申报参评的科技成果主要从技术创新性、学术性、应用价值和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具体参评要求如下:
6.1技术创新性:申报成果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填补了行业空白,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支撑及引领作用。
6.2学术性:申报成果反映了学科发展的学术前沿水平,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6.3应用价值:申报成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同时经过实践检验能够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6.4实践效果: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经过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6.5知识产权:申报成果应为原创性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成果需在申报前予以解决。
6.6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必须是对成果完成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评选办法及程序
7.1评选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十三位行业资深专家、教授以及业内精英人士组成,负责本届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
7.2评选程序
(1)本届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同一单位申报的参评对象不超过2个。奖项申报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活动组委会将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4日期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初审的成果名单。
(3)专家初审阶段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
(4)专家终审阶段为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30日。
(5)颁奖典礼将于2018年2月7日在天津君晖国际商务酒店举行。
8.监督管理
8.1剽窃、侵夺他人的科技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届科技成果奖的,主办单位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违反本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本奖项。
8.2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撤销其评审资格;从本奖项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
9.特别说明
9.1本届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学术性。
9.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应由一家单位申报,联合署名。
9.3上述事宜由2017年度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9.4本届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活动组委会负责执行。
中国电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7年8月14日